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3,840,576股,转增后总
股本增至203,043,456股,不送红股,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202,88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9,202,88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3,043,45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29,575.00 20.70% 7,005,915.00 42,035,490.00 20.70%
高管锁定股 35,029,575.00 20.70% 7,005,915.00 42,035,490.00 20.70%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股份总数 169,202,880.00 100.00% 33,840,576.00 203,043,456.00 100.00%
注: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在此期间除权、
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每股最低减持
价格相应调整为 38.65 元。【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股价格 38.65 元=(前次调
整后的每股发行价 46.43 元-每股现金红利 0.05 元)÷(1+股份变动比例 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03,043,456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1.74 元。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咨询联系人:徐生伟
咨询电话:0755-33586747
传真电话:0755-36692613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