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大成恒生医疗保健 ETF 发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24055
式联接
大成恒生医疗保健 ETF 发起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056
式联接(QDII)C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冉凌浩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3 年 4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其他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QDII)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投资目标
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恒生医疗保健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中国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
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现金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
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包括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
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
支持证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
投资范围 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
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
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
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一)目标 ETF 投资策略
二)股票投资策略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
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四)债券投资策略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六)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七)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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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为大成恒生医疗保健 ETF(QDII)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业
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医疗保健指数及目标 ETF 的表
风险收益特征
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天 1.5%
赎回费
N≥7 天 0
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
交易费用、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结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以及为了加快清算向券商支付的费用等);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护费
用、外币兑换交易相关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基金投
其他费用
资目标 ETF 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 ETF 的交易费用、申赎费用等);基金收
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
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
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以及相关手续费、汇款费、基金的税务代理费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
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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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营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1)目标 ETF 对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目标 ETF 对指数的跟踪误差会影响本基金对业绩基准的跟踪误差;
(2)本基金发生申购赎回、管理费和托管费收取等其他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情形。
标 ETF 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
的风险,投资者应知悉并关注目标 ETF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ETF 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时,本基金可能由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指数基金,投资者届时须承担变更基金类型所带来的风险。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八)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经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4 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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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托管协议、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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