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董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
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
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
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发行人第五届职工董事胡月明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应职务,发行人于2025年1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李正团为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李正团直接进入发行
人董事会,任期与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变动
发行人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志芳、曾加庆、
刘青、宋绍清为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发行人2025年度累计
离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分别为李正团、张志芳、曾加庆、宋绍清。
本年度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变更董事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
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