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1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5-03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现有总股本 2,454,870,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
(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98,194,816.12 元。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
=98,194,816.12 元/2,454,870,403 股=0.0400000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度 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份
派发现金红利 98,194,816.12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626,223,581.94 元,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比例保持不变。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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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未发生变化。
本为 2,454,870,403 股,除权后总股本为 2,454,870,403 股。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54,870,40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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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 99 号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
咨询联系人:钱商勇
咨询电话:021-63461118-8885
传真电话:021-6346061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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