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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21:15:17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3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
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 3 张
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
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海南弘天已就上述三笔违规担保,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
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重庆分行)分别提起了诉讼。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上诉后,广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判决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已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
粤民终 74 号民事判决。海南弘天至今未收到任何回款。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弘天母公司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发来的进展通知函。
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 1.7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成渝金融法院一
审判决驳回了海南弘天的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近日,海南弘天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
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判决,认定案涉存单质押担保合同无效,广发银行重
庆分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8500 万元并赔偿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目前尚在诉讼
过程中,暂无生效判决。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追回任何款项,后期能否追回以及追回多
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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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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