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
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保荐人认为 2024 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
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要求》、
作》等法规的相关要求。
基于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做好避免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管理工作。
施,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