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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6 00:00:00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参与分派的实际股数为 252,851,562 股,实际现金分
红总金额 50,570,312.40 元(含税)。
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50,570,312.40÷252,871,516×10=1.999842 元,
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0.1999842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999842 元/股。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
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户持股 19,95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为了保证权益分派方案的正常实施,
公司承诺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
股不发生变动。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2,871,516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9,954 股后的 252,851,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30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0,570,312.40
元=252,851,562 股×0.2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984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1999842 元/股=50,570,312.40 元÷252,871,516 股)。综上,在保证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999842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
稿)》规定的调整方法,对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公司
将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对 2022 年
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上述调整事项公司已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
   联 系 人:谢映波、谭永平
咨询电话:0731-88059111
传   真:0731-88051618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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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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