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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 希荻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1 00:00:00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4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TAO HAI
             (陶海)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98.389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48%

累计已回购金额      2,499.7573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10 元/股~9.92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途下回购
的股份未来拟出售。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8.53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83,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 股的比例为
为人民币 24,997,573.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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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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