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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4 月 8 日起算,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
    的情形,已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 2024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期
    间,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
    案。若上述期间之后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权利。
    一、 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期限为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
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 25.43 元/股调整为 25.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33 元/股调整为 25.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23 元/股调整为 25.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21.36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
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
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
且在 2024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期间,如再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若上述期间之后再次触发“侨银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侨
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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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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