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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惠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
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
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为 22,354.23 万元,减少 3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907.20
万元,减少 40.7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制
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相关 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提名林惠芳女士和梁浩伟先
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八、审议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
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全体监事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3 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
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且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经理。2006 年 6 月毕业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文科
教育专业;2006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总经办助理;2011 年 1 月至今,
担任公司监事;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办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担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7 月至今,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兼任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兼任厦门市南
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7 月,兼任上海南兴
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兼任南兴装备(韶关)有限公司监
事;2021 年 9 月至今,兼任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12 月至
今,兼任东莞市遥遥领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唯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
门市世纪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兴南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数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唯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互通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桥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林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惠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林惠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监事、项目主管。2010 年 7 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0 年 9 月
至 2011 年 7 月,担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及人事专员;2012 年
目主管;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梁浩伟先生持有公司 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其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浩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梁浩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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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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