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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
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智航”或“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焰、独立
董事戴昌久及董事徐进,其中李焰任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瑞君、独
立董事徐扬及董事王彬彬,其中张瑞君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召
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计划进行了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审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自聘任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
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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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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