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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908,358.7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9,269,246.46 元,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537,742,755.07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
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01,580,000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316,000.0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4.6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237,000.00 元(含税),并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40,553,000.0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
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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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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