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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先生、秦 惠兰女
 士、杨秦女士和杨耀先生中的一名或多名(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拟自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合计累计 增持金额
 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首次增持情况:2023年10月24日,实际控制人杨秦首次通过 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4月18日,实际控制人秦惠兰女士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669,600股 ,占公 司总股 本 比 例 为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5%,支付
 资金金额为22.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杨泽民先生与杨耀先生未增持公司
 股份。上述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计划下限金额1,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先生、秦惠兰女士、杨秦女士和杨耀先生中的一名或
多名。
  (二)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比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杨泽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618,39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79%;秦惠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7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6%;
杨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杨耀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18,00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128,79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6%。
  (三)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
  杨泽民先生、秦惠兰女士、杨秦女士和杨耀先生在本次增持公告之前十
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
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
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
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4月18日,实际控制人秦惠兰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6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10%,支付资金金额为1011.49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杨秦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5%,支付资金金额为22.34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杨泽民先生与杨耀先生未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合计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1,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五、其他事项说明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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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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