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由于存在以下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大东海股份 2021 年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和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我们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大东海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
大缺陷:如我们对大东海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
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大东海股份管理层未就其 2021 年度确认的南中国大
酒店客房收入、月饼销售收入和酒类销售收入提供相关的完整记录和支持性证
据,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2021 年度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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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的标准和流程制度的执行督导,关注销售价格体系执行和授权审批情况;采
购程序的标准和流程的执行督导,关注采购物品的成本和采购合理性;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督导,关注日常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等。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分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
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风险评估、资产管理、销售、采购、
投资、筹资、税务、外包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预算、制度管理、安全管
理、合同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重大投资、人力资源政策、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深交所内部控制相关指引与守则等相关
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
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发现已经发现
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规定时间内并未加以改正;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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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缺陷应当被认定为一般
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
重要性水平(利润总额的 10%)。
重要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重要性水平(利润总额的 10%),但高于一般性水平(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一般性水平(利润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公司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严重处罚;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
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受到证监
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
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
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缺陷应当被认定为一般缺
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 1 到 10 万元之间。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 1 万元以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按照上述认定标准,根据本次评价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
制重要风险。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缺陷,公司已经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
(1)针对公司业绩预测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系将不具商业性质的交易做
了调减所致。对此,董事会高度关注,要求公司第一时间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责令公司财务相关人员深刻反省,加强财务专业学习,要求公司完善相关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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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健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2)关于房客入住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缺陷问题,公司南中国大酒店房客
入住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西软系统中房客登记信息不完整,房客登记的人数与
公安信息系统查询入住人数差异较大。对此,公司将严格执行与西软系统每日对
账制度。
(3)关于 ERP 业务系统、西软系统与财务系统未实现一体化缺陷问题,各
业务系统的不衔接,过多人工控制可能会产生舞弊行为,使企业内部控制无法保
障效果。公司将实行 ERP 业务系统、西软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一体化,并有效实施。
(4)关于新业务的开展未及时有效的建立相应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公司本
期开展酒和月饼销售业务,公司未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相关的控制亦
未留下控制的轨迹,无法及时、有效提供业务发生的真实的审计证据。公司将设
立新业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
(5)关于存在销售人员代收代付款的行为缺陷问题,销售与收款不相容职
务应相互分离,公司存在部分销售人员代收代付客房及月饼销售款项行为,也未
设立有效的控制制度防止发现纠正该行为可能引发舞弊风险。公司将严格实行销
售与收银如职务相分离制度,提高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逐一查找和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及建议。截止报告日,内部控制缺陷正按照整改计划
逐步推进。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