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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科:基金存续期至2026年10月14日已届满,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6-10-16 09:30:25

证券之星消息,ST荣科(300290)10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向公司咨询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基金事宜:1、该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存续期至2026年10月13日,目前合伙人是否召开会议商议后续安排?2、截至目前,基金是否已形成正式决议:续期、启动清算、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制定减持计划?3、若暂未形成决议,预计大概什么时间能确定后续方案?4、上述事项是否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麻烦予以说明,感谢!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函,函称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至 2026年10 月14日已届满,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次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仅为基金状态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续如涉及应披露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好1、目前控股股东针对超聚变及旗下企业与荣科科技同业竞争事项,已经开展了哪些实质性推进工作?2、是否已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单纯业务协议隔离是否能够满足承诺函以及IPO监管要求?3、若到期前仍未落地合规解决方案,上市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后续有进展是否会及时公告?谢谢。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正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承诺函中提到的 “目前可能存在业务重叠的资产(或者业务)” 主要为豫信电科全资子公司河南云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南豫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其原主营业务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与荣科科技业务存在一定重叠。2023 年 5 月,河南云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调整已变更经营范围,现已不存在重叠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公司年审询证函,抚顺银行回函确认不存在案涉担保,后续又出现该担保诉讼,直接造成股价下跌,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请问中小投资者该向哪方主张赔偿?有无协助投资者维权的相关安排?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经向法院提交全套询证函回函,证明银行明知担保没有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属于非善意债权人,将申请法院认定担保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效力,免除全部担保及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2 条,金融机构明知、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信息披露文件虚假记载,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你好董秘,为什么看不到一点进展?公司到底有没有在积极处理违规担保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投资者对违规担保事项的关切。就该事项,目前公司坚持 “司法应诉+协商化解” 双线并行:一方面积极主张案涉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不放弃与债权人及原责任方谈判协商,推动以资产置换等方式解除公司担保责任。该事项涉及多方主体协商以及司法审理,推进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取得重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周原:关于抚顺银行起诉公司的行为,公司高管们有拿出实际性行动吗,为什么具体的开庭时间都没有?公司高管及法务部同事们在干什么,难道就这样一直拖下去吗?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组建内部法务团队并聘请外部专项律师团队,积极应诉推进风险化解。针对抚顺银行相关案件,公司已提交全部证据材料,正跟进司法程序;因原告申请追加被告,原定2026年8月5日开庭的(2026)辽01民初334号案已延期,新的开庭时间由法院另行通知,公司收到通知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坚持司法应诉与协商化解双线推进,持续督促原责任方履行清偿义务,推动解除担保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豫信电科作为控股股东,旗下正数网络与荣科科技均涉及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相关业务,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聚焦智慧医疗、智慧城市应用解决方案,控股股东豫信电科及其关联方严格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我在2026年9月8至9月9日看到有人提问说你们已经就一笔担保债务达成和解!今天这条提问突然不见了!请问:你们是否有达成和解?这两天的股价异常是否与这条提问有关?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目前公司坚持“司法应诉+协商化解”双线并行:一方面积极主张案涉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同时不放弃与债权人及原责任方谈判协商,推动以资产置换等方式解除公司担保责任。如后续达成实质性进展或发生应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级市场价格受宏观环境、行业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波动,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请问:荣科子公司智维云作为超聚变铂金经销商,承接政务、医疗算力总包项目。请问:①在终端项目招投标时,荣科与超聚变会不会同台竞标、产生业务竞争?②豫信电科体系内医疗、政务算力项目商业机会如何分配,是否存在商业机会让渡?③超聚变上市后,体系内算力业务是否有整合计划?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智维云为公司旗下子公司,目前为超聚变铂金经销商,聚焦东北区域,拓展电力、政务等场景。控股股东豫信电科及其关联方严格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背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好现在已经距离11.26承诺到期日不到二个月,请问控股股东如何解决旗下或者同一实控人旗下相关企业与荣科科技的同业竞争业务?有哪些同业竞争业务需要解决?怎么解决?请控股股东拿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尚在有效期内,控股股东正按承诺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承诺函内原业务重叠主体为豫信电科全资子公司河南云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现河南豫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原主营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与公司业务存在一定重叠;该主体已于 2023 年 5 月完成业务调整并变更经营范围,现已不存在重叠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针对抚顺银行涉诉担保合同纠纷,请问公司是否已向审理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对案涉担保合同原件开展文书鉴定,包含印章真伪、印文盖印形成时间、朱墨时序鉴定。如已申请,请告知司法鉴定当前进程,包括法院是否准予、鉴定机构选定、检材样本提交情况及鉴定意见书结论。如未申请,请说明不予申请的理由,是缺少比对样本、不具备鉴定条件还是诉讼策略考量,相关鉴定结果是否会按规定公告披露。
ST荣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就案涉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分析担保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应诉。公司的核心法律主张为:案涉担保系原实际控制人越权代表行为,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亦未履行对外公告程序,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相关司法解释,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效力,上市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目前相关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公司已完成334号案件证据材料提交,正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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