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10-15 01:00:43
证券之星消息,10月15日包钢股份发布的《包钢股份关于因安全事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公司被认定对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罚款200万元。2名有关工作人员被吊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该处罚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将减少200万元。相关人员非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近1年,包钢股份无研报覆盖。
包钢股份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80.34亿元,同比下降10.52%;归母净利润2.79亿元,同比上升84.61%;扣非净利润4.45亿元,同比上升316.37%;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7.2亿元,同比下降7.3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42亿元,同比上升597.6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28亿元,同比上升1257.96%;
包钢股份(600010)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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