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8-31 02:47:08
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浙富控股(002266)报收于4.95元,下跌1.0%,换手率1.36%,成交量65.76万手,成交额3.26亿元。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80.53万元,占总成交额8.54%;游资资金净流入1672.21万元,占总成交额5.14%;散户资金净流入1108.32万元,占总成交额3.4%。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28万户,较6月30日增加5572.0户,增幅为5.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87万股减少至4.6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33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34.4亿元,同比上升26.28%;归母净利润13.56亿元,同比上升139.45%;扣非净利润12.52亿元,同比上升194.89%;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72.57亿元,同比上升27.2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53亿元,同比上升155.0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27亿元,同比上升103.21%;负债率55.58%,投资收益-2615.1万元,财务费用3027.51万元,毛利率16.73%。
浙富控股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20,600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由浙富水电股东决定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无反担保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53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21,064.5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15,000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由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无反担保情形;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期资产总额779,930.15万元,负债总额542,125.28万元,所有者权益237,804.88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余额121,064.5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无逾期担保。
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以及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联营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形成原因为暂借款和垫付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涉及的主要关联方包括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026年上半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71,449.93万元,期末余额为50,882.84万元,期间累计发生额为7,164.85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为28,363.53万元。
制度明确子公司的定义、治理结构、经营与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与信息披露、审计监督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子公司须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人事及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须及时上报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和高管,强化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督与控制。
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流程和保密要求,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部单位提供信息,确需报送的须履行审批程序并登记内幕知情人;公司应书面提醒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其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影响,外部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外部单位。
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涵盖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总经理职权与责任、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与奖惩等内容;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公司变更等内容;要求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制度明确公司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涵盖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对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主要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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