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金正大:第四期至第七期的重整投资款不涉及上市公司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6-08-13 20:52:03

证券之星消息,金正大(002470)08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第25次提问,金正大大股东破产重整投资款第三期第四期给了吗?第三期公司应收到280万,收到了吗

金正大回复:感谢您的关注,第四期至第七期的重整投资款不涉及上市公司。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