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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ST高升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1200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观察

2026-07-31 03:40:22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7月29日*ST高升(00097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处罚字〔2026〕11号


  • 被处罚当事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高升控股因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2、高升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年度 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张岱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签署保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张岱未勤勉尽责,未能审慎关注上述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成本核算会 计处理的准确性,系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张岱组织实施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系公司2020年、2021 年、2022 年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 年8月至今),隐瞒其与多家公司的关联关系,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 织、指使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张一文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2年1月)、代理董事会 秘书(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签署保证高升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负责高升控股财务核算、财务规范及相关内部 控制工作。张一文未勤勉尽责,系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 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系公司2020年、2021年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 易,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签署保 证高升控股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负责高升控股财务核 算、财务规范及相关内部控制工作。李伟未勤勉尽责,系高升控股2022年1月 27 日至2022 年 12 月31 日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殷旭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2022年1月至今),签署保证高升控股2021年、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兼任高升控股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数)总经理,负责北京高数日常经营管理,知悉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敦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殷旭东未勤勉 尽责,系高升控股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及时披露北京高数 相关关联交易,2021年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李文心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4年3月),签署保证 高升控股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具体负责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李文心具备会计知识背景,未勤勉尽责,未能审慎关注公司近年 大额合同、大额预付款相关信息披露,系高升控股2021年、2022年未及时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袁佳宁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2年1月)、董事(2018 年3月至2022年1月,签署保证高升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兼任上海游驰总经理、上海莹悦执行董事,负责上海游驰 日常管理工作。袁佳宁未能充分关注上述股东业绩承诺补偿、主营业务成本核算 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系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 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孙春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宇波作为公司董事、审 计委员会委员,边泓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保证高升控股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三人履职期间对公司近年大额合 同、大额预付款相关财务核算和审计工作关注不到位,未在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 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文件时提出异议,系高升控股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 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20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7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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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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