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6-07-23 21:30:22
证券之星消息,国货航(001391)07月2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上一次您说减持时间完成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这点我认可,但是,我问的是减持进度,不是减持完成哈。关于国风投创新基金减持,按照减持规则,进展披露节点: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若出现以下情形,需披露减持进展情况:1, 减持数量过半;2,减持时间过半。6月9日-9月8日,减持时间过半,就是7月24日。按照规则,国风投创新减持时间过半,是不是要披露一下减持进展情况呢?
国货航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减持时间/数量过半需披露进展”这一要求,曾存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版)中,该细则已于2024年5月24日废止,不再适用。 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仅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等情形,已不再强制要求单独披露进展公告。 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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