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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公司及子公司未担任北京国金鼎兴春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6-07-03 19:00:58

证券之星消息,国金证券(600109)07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工商公示信息显示:贵司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北京国金鼎兴春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出资的合肥鑫芯励润、合肥芯聚两家企业,均为长鑫科技的直接股东。请问贵司是否通过全资子公司管理的该基金,间接享有长鑫科技的相关股权权益?
国金证券董秘:您好,如之前所回复,公司及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未担任北京国金鼎兴春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议案12董事高管管理制度,直接关系中小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完整披露票数、持股比例,但本次决议公告仅公布全体股东表决数据,未披露上述两项议案中小投资者专项投票结果。特此质询公司:一是两项议案未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计票数据的合规依据;二是请补充两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反对、弃权完整表决数据
国金证券董秘:您好,上述内部制度的修订及新增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所指的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由见证律师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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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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