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26日*ST洪涛(00232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10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洪涛股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 2023 年 8 月24日、2023年11月1日、2024年5月21日,相关法院分别 冻结或轮候冻结控股股东刘年新持有的 160,010,404 股、34,011,318 股、 98,877,552 股公司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 9.11%、1.94%、5.63%。2023 年 8 月31日、2023年11月3日、2024年5月29日,洪涛股份收到相关文书或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知悉前述冻结事项。但公 司在2023 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8月30日发布的《2023 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方才披露上述刘 年新所持股份被冻结数量余额。二、洪涛股份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1月中下旬,经公司财务部测算及年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复核,洪涛股份202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约10 亿元,如果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则亏损约14亿元。 2024 年 1 月31日,洪涛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3.5亿元至6.5亿元。2024年4月30日,洪涛股份发 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4.04亿元。在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期后调整事 项的情况下,《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金额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6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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