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5-21 04:06:13
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阳光照明(600261)报收于3.46元,下跌1.14%,换手率1.2%,成交量16.0万手,成交额5515.72万元。
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7.96万元,占总成交额1.96%;游资资金净流入511.31万元,占总成交额9.27%;散户资金净流出403.35万元,占总成交额7.3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会议聘任吴国明为公司总经理,李阳、赵伟锋、陶春雷、李炳军为副总经理,陈圣华为财务总监,张龙为董事会秘书,戴毅清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任职任期均为三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董事薪酬、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芳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芳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陈卫、陈森洁、吴国明、李阳、赵伟锋为董事,赵芳华为职工代表董事,俞铁成、饶钢、吴文芳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卫为董事长,聘任吴国明为总经理,李阳、赵伟锋、陶春雷、李炳军为副总经理,陈圣华为财务总监,张龙为董事会秘书,戴毅清为证券事务代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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