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5-21 02:52:11
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本钢板材(000761)报收于2.63元,下跌3.31%,换手率0.38%,成交量14.01万手,成交额3700.83万元。
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55.2万元,占总成交额15.0%;游资资金净流入308.1万元,占总成交额8.33%;散户资金净流入247.1万元,占总成交额6.6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战维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110人,代表股份3,150,68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等合法有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差额由现金补足。截至目前,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中,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已多次披露交易进展,并对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提示,包括关联销售比例上升、交易方案调整或中止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8,231,952元,总股本4,108,231,952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3,708,231,952股,境内上市外资股400,000,000股。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不超过三名。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并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程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钢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8,484,000张,占总面值的15.0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0%,反对和弃权为0%。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0人,代表股份3,150,68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6.69%。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本钢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未偿还债券8,484,000张,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5.07%。议案获得全票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钢转债于2020年6月29日发行,总额68亿元,债券代码127018,存续期至2026年6月28日。因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6年5月19日经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律师认为本次回售条件已满足,持有人可在申报期内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向公司回售未转股债券。公司尚需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本钢板材“本钢转债”回售事项进行核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4.521元/张(含税),个人投资者回售实际所得为103.617元/张,QFII/RQFII为104.521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付款将于2026年6月5日到账。回售期间债券停止转股,但可继续交易。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预计触发本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自202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9元/股的85%,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本钢转债”触发附加回售条款。回售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回售价格为104.521元/张(含息、税)。回售期间暂停转股,持有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未转股的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6月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6月4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6月5日。公告提示,截至公告日前一交易日,“本钢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回售可能导致损失。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经股东会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赋予“本钢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在回售申报期间,“本钢转债”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自2026年6月1日起恢复转股。回售期间债券正常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本钢转债回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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