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5-14 03:10:23
截至2026年5月13日收盘,宁波远洋(601022)报收于8.81元,上涨0.46%,换手率0.46%,成交量5.96万手,成交额5242.44万元。
5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1.91万元,占总成交额8.81%;游资资金净流入128.51万元,占总成交额2.45%;散户资金净流入333.4万元,占总成交额6.36%。
浙商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与北部湾港,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88.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和集装箱购置项目。公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发行的禁止性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宁波远洋本次发行。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公司主要从事船舶运输服务及综合物流与代理服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07亿元,净利润6.54亿元。公司于2021年完成股改,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母公司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已获得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及上级单位批复,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和北部湾港,募集资金将用于集装箱船舶和集装箱购置项目,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影响独立性。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宁波远洋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53元/股,发行数量为145,403,7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88.99万元,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和集装箱购置项目。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和北部湾港,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保荐人浙商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保荐其在上交所上市。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通知,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被上交所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获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9,488.99万元,发行价格为7.53元/股,发行数量为145,403,704股。募集资金将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和集装箱购置项目。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及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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