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7 00:50:21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安培龙(301413)报收于100.06元,下跌13.53%,换手率12.29%,成交量7.22万手,成交额7.45亿元。
4月24日安培龙(301413)收盘报100.06元,跌13.53%,当日成交722.03万元。该股已连续3日下跌,当年累计跌幅25.67%。前1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3.23亿元,股价累计下跌15.05%;融资余额累计增加2780.87万元,融券余量减少200股。当日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9799.4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276.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522.84万元。
截至2026年4月10日,安培龙股东户数为2.37万户,较3月31日减少92.0户,减幅0.39%。户均持股数量由4140.0股上升至4156.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9.6万元。
安培龙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11.83亿元,同比上升25.88%;归母净利润9074.52万元,同比上升9.81%;扣非净利润8091.58万元,同比上升8.47%。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15.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61.67万元,同比下降12.9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12.08万元,同比增长19.24%。全年负债率42.37%,毛利率29.06%,财务费用1243.89万元,投资收益-45.13万元。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90,745,171.32元,母公司净利润76,062,785.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为386,760,723.45元。拟以总股本98,401,98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29,520,595.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7,922,580股。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服务上市公司244家。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波、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近三年未受处罚。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53.70万元,2026年度费用将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8日15:00-16:00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邬若军、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秘张延洪、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时海建、独立董事孟春等。投资者可通过指定链接或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会议内容。联系人:张延洪、彭碧泳;电话及传真:0755-28289825;邮箱:ir@ampron.com。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覆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控制。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中审众环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公司已建立涵盖五大要素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对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控制。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8,401,9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9,520,59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27,922,580股,注册资本由9,840.1985万元变更为12,792.2580万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54,463.30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020,667.88元(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9,533,795.42元(全部为存货跌价准备)。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12,554,463.30元,占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9%。
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本次延期系因国际国内家电市场需求放缓,为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项目实施主体、方式、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延期无异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终止实施等事项。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3,477,575.01元,同比增长25.88%;归母净利润90,745,171.32元,同比增长9.8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正常,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公司信息披露获深交所“A”级评价。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现任董事、高管2025年度税前薪酬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不含股权激励及以往年度薪酬。董事长、总经理邬若军薪酬为55.23万元,副总经理秦玙薪酬为95万元。上述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44,279,289.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4,272,495.37元,累计投入501,278,100.00元。2025年投入32,188,265.18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超募资金用于新建智能驾驶刹车系统力传感器产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规范,无违规使用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44,279,289.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44,272,495.37元。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2,188,265.18元,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部分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4,130.70万元建设新一代智能驾驶刹车系统EMB力传感器产线,已投入1,800.10万元。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执业资质,拥有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项目团队包括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尹国保、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近三年未受处罚。审计费用合计153.7万元(含税)。该所按审计准则完成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履职独立、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237名合伙人和1,306名注册会计师,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尹国保、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近三年无处罚记录,具备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其公允、客观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应收账款和产品销售形成经营性往来,其他应收款为非经营性往来。部分前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方、前董事亲属关联公司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资产采购和产品销售。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1,329.25万元,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现任独立董事孟春、曾子轩、蒋宏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曾子轩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回避表决涉及自身薪酬事项。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董事高管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终止事项、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注重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中小股东沟通,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孟春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关联交易等事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会议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独立董事蒋宏华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及终止事项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审计事务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会议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明确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职责。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为ESG领导机构,下设ESG管理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战略决策、组织实施与执行。制度涵盖ESG管理理念、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报告披露等内容,强调利益相关方沟通、绿色发展理念及信息披露义务。ESG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华泰联合证券对安培龙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进行报告,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靳盼盼、刘杰。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司治理运作正常,未发现重大问题。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包括“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智能驾驶刹车系统用力传感器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及股东承诺均正常履行,未发生需报告的监管措施或重大事项。
公司因国际国内家电市场需求放缓,为降低投资风险,决定将“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该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14,289.87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13,253.67万元,投入进度92.75%。本次延期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不影响项目整体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延期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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