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股市必读:南都物业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43.7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3 04:00:17

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南都物业(603506)报收于12.17元,下跌3.03%,换手率1.92%,成交量3.6万手,成交额4399.7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0.61万元,游资资金同步增持,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环比下降8.08%至9862户,户均持股数量升至1.9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南都物业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增353.09%至9924.96万元,但第四季度单季亏损5521.57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41元(含税),分红总额占归母净利润的40.01%,方案尚待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0.6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31.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92.29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南都物业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862.0户,较12月31日减少867.0户,减幅为8.0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5万股增加至1.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3.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南都物业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62亿元,同比上升3.15%;归母净利润9924.96万元,同比上升353.09%;扣非净利润4546.96万元,同比上升11.36%;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93亿元,同比上升5.4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521.57万元,同比下降43.7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676.6万元,同比上升8.47%;负债率53.53%,投资收益907.95万元,财务费用267.62万元,毛利率16.75%。

公司公告汇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62,286,631.39元,同比增长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49,593.84元,同比增长353.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469,591.89元,同比增长11.36%。总资产为2,648,656,529.98元,同比增长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90,877,110.27元,同比增长9.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160,063.63元,同比下降41.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69%,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4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12,826.43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1%。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41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12,826.4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1%。若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同意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4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39,712,826.43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本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涵盖控制环境、控制活动、控制手段等方面,重点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对外投资、财务报告等高风险领域。公司采用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6%作为重要性水平量化指标,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定量与定性评估。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均已及时整改,风险可控。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当年度的资金往来情况。审计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该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其中“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结项。截至2026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1,134.7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5%,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免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出具意见。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公司后续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但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流动性、信用等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因上海采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大普惠物业有限公司受项目撤场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公司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4,678.18万元。其中上海采林计提516.66万元,浙江中大普惠计提4,161.52万元。计提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4.9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9,087.7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681个,累计总签约面积9,000.74万平方米。2025年1-12月新签物业服务项目92个,新签约面积约1,141.59万平方米;顾问咨询合同新签数量为1个。上述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存在差异,以定期报告为准。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项目合伙人赵丽、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源源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南都物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净额28,748.29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30,120.69万元,报告期末余额234.81万元。本年度使用796.89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结构性存款1,1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651.8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44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3.27%。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合法合规,无违规情形。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报告涵盖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ESG表现。报告依据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GRI标准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编制。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工作组,建立年度披露机制,董事会审核批准ESG报告及相关议题矩阵。报告列出了股东、政府、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方式,并开展双重重要性评估,识别出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员工雇佣与权益、创新驱动等核心ESG议题。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5,000万元,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承租资产、接受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等。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荣祥、赵刚、周宏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上年度末,该所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度共为75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项目合伙人赵丽、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源源近三年无执业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天健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履职情况良好。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授信方式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额度由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遵循审计准则,完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并在审计期间与其多次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刚、赵荣祥、沈慧芳三位独立董事组成,2025年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现金管理及授信额度等事项。委员会监督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沟通,审核关联交易,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健全有效。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符合执业要求,审计费用与披露一致。

南都物业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28,748.29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30,120.69万元,期末余额234.81万元。本年度使用796.89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1,651.86万元永久补流。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6,786.48万元用于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结构性存款1,1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二级市场股权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债券投资等。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强调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但提示资本市场受宏观环境影响,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操作风险。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所持股份的转让行为作出规范。制度明确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及时段,包括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不得转让或买卖股份。同时规定了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违规买卖的责任追究等内容,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并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司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解聘条件、职责范围及履职保障等内容。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裁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责任义务、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机制等内容,强调总裁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总裁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连聘可连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审核程序及责任处罚等内容。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确认后归档保存。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泄露、传闻或保密条件消除时应及时披露。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岗位工资、福利津贴、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等组成,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挂钩,实行年度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提出薪酬方案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有权在财务重述或出现违规行为时追回已发绩效及激励收入。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议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周宏伟、赵刚、赵荣祥分别提交2025年度履职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各自在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情况,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报告还介绍了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建议。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制度明确了信息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涵盖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并明确各类事项的报告标准及时点。要求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首次触及决策、协商或知悉时起24小时内报告,并持续报送后续进展。制度还规定了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专业化研讨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研究发展战略、审议重大投资可行性报告、审议战略实施计划、指导ESG管理等,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证券部门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明确理财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核算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规定不同额度的理财需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就董事提名、任免及高管聘任、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通知、表决、记录等议事规则,以及委员的任职资格与更换机制。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组织架构分为治理层和运营层。治理层包括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运营层包括公司内部职能机构。制度规定了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运行机制和审批程序。治理层架构调整由董事会秘书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实施;运营层架构调整由人力资源中心提出方案,报总裁审批后实施。制度强调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设置原则,明确职责分工与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并通过组织架构图、岗位说明书等形式规范管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2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