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0 03:58:08
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立霸股份(603519)报收于14.09元,下跌1.26%,换手率1.49%,成交量3.96万手,成交额5587.79万元。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47.33万元,占总成交额13.37%;游资资金净流入222.93万元,占总成交额3.99%;散户资金净流入524.4万元,占总成交额9.38%。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2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079.0户,减幅为8.1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1万股增加至2.1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9.32万元。
财务报告
立霸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6.88亿元,同比下降1.28%;归母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1.5%;扣非净利润1.52亿元,同比上升0.6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57亿元,同比下降5.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834.55万元,同比下降21.1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671.33万元,同比下降20.04%;负债率24.12%,投资收益357.57万元,财务费用-112.65万元,毛利率15.65%。
立霸股份: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63亿元,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3.7亿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30.14%。公司已建立理财台账,加强风险控制,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
立霸股份: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相应资质,执业记录良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未受监管措施。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制定合理方案,配备专业团队,完成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保险赔偿限额3亿元,具备较强风险承担能力。
立霸股份: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包括持续发展主业,推进产能优化与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以创新驱动发展,设立研发基金,推动数智融合;优化公司治理,取消监事会,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构建长效回报机制,执行稳定现金分红政策,2024-2026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定期评估方案执行效果并披露。
立霸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益智、夏维剑、汪晓东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指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立霸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202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202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2027年度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实际融资金额以各银行实际发生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立霸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与专业性,确认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季度审计报告,推动内控体系建设。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资5000万元,占认缴总额的1.4535%。
立霸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资质和独立性,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事项。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审阅审计计划,沟通审计策略与关键事项,督促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有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勤勉尽职,较好完成审计任务。
立霸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2025年度报告,将于4月28日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投资者可于4月23日至4月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jslb@jsliba.com提问。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周昊、总经理韦刚、财务总监杨敏、独立董事汪晓东及董事会秘书顾春兰。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
立霸股份: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拟与2025年度持平,财务审计报酬为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立霸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涵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和事项。未发现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2025年度公司持续优化内控体系,2026年将继续完善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
立霸股份:关于立霸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立霸股份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核查,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子公司立霸贸易(无锡)有限公司,形成原因为资金周转,期末无占用余额。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立霸股份: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025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涵盖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地位、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股东会召开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8亿元,净利润1.57亿元,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0.68%。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核心材料销售订单增长。董事会全年召开7次会议,审议包括高管任命、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多项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立霸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晓东、夏维剑、益智)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汪晓东、益智、夏维剑分别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细说明了各自在任期内出席会议、参与决策、履职尽责情况。报告涵盖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的审议意见,均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立霸股份: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德皓审字[2026]00001458(打印版)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812.02万元,净利润156,604,80万元。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批准报出财务报告。审计重点包括收入确认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电复合板生产销售,主要客户信用良好,无重大信用风险。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立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构成与标准、支付与止付追索等内容。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挂钩,并建立追索与止付机制。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绩效完成等情况进行。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提交股东会审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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