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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瑞丰新材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7.1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23 03:53:07

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瑞丰新材(300910)报收于48.71元,下跌1.5%,换手率1.44%,成交量2.98万手,成交额1.4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2.68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增持,显示市场情绪偏积极。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2月28日股东户数环比增长24.95%,筹码呈现明显分散趋势。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27.14%,增速显著放缓。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交易信息汇总

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2.6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91.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8.57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瑞丰新材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2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2242.0户,增幅为24.9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29万股减少至2.6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6.9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瑞丰新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5.08亿元,同比上升11.11%;归母净利润7.36亿元,同比上升1.92%;扣非净利润6.68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58亿元,同比上升11.7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27.1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9亿元,同比下降37.5%;负债率24.47%,投资收益549.32万元,财务费用976.58万元,毛利率34.6%。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0,834.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63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831.82万元,同比下降1.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6,801,854.96元,同比增长71.40%。总资产为5,096,284,297.68元,较上年末增长18.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21,231,317.74元,较上年末增长14.25%。基本每股收益为2.5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99%。公司拟以290,356,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回购专户持股后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87,10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83,042,278股。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834.39万元,同比增长11.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39.31万元,同比增长1.92%。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9亿元授信额度、调整组织架构、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管薪酬、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利润分配预案和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4,183.3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1,771.9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0,479.40万元。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4,119.86万元,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方式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推动公司经营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834.39万元,同比增长1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639.31万元,同比增长1.92%。公司把握行业机遇,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结构升级,完成适配D1柴油机油新国标的产品研发,高端复合剂销量及收入占比提升。董事会全年召开8次会议,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提请召开3次股东大会。2026年公司将聚焦产品升级、技术研发、客户结构优化、产能建设及全球化布局。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营业收入350,834.39万元,同比增长11.1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639.31万元,同比增长1.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680.19万元,同比增长71.40%。资产总额509,628.44万元,同比增长18.47%;负债总额124,723.17万元,同比增长33.28%。主要变动原因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增长及短期借款上升等。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覆盖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评价结果显示,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明确公司将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因素,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告披露了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合计2,109.21万元,并明确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发放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股东方推荐董事津贴为30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30万元/人(税前),并实报实销履职费用;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岗位、绩效考核和业绩奖励领取薪酬。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括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与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本次变更不涉及主营业务重大调整,公司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授信,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包括信用、资产抵押、股东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互保。实际融资金额以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单笔融资不再另行审议,但涉及对外担保事项仍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累计投入81,771.9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0,479.40万元(含利息)。2025年度投入14,119.86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70亿元,未发生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项目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5年8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期限为12个月。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债券和股票投资,涉及美元和人民币币种,期末账面价值为零。衍生品交易以美元计价,结构性掉期单日最高累计余额1310万美元,期末占用额度1290万美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04,794,038.72元,其中专户存储134,794,038.72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0,000,000.00元。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4,119.86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置换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中汇所具备相应资质,2024年末有116名合伙人、694名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为20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汇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汇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2024年末有116名合伙人、694名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收入8.99亿元,为20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中汇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0万元。审计过程中,中汇所遵循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就审计重点、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中汇会专[2026]1950号专项审核说明。经审核,瑞丰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期末,上市公司子公司河南润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余额为3,714.35万元,形成原因为往来款,性质为非经营性占用。期初余额为3,915.01万元,2025年度累计发生44.31万元,偿还244.97万元。其他关联方无资金占用或往来情形。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虎林、李建波、李培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波)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建波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定期报告披露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持续监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培功)

李培功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出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归属及作废、定期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或承诺变更事项。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履职过程中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虎林)

赵虎林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0次,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监督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以及利润分配、财务审计、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治理制度。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95,935,278元,股份全部为普通股,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注重现金分红,章程修订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包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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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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