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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信银行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8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23 01:15:13

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中信银行(601998)报收于7.97元,上涨1.14%,换手率0.21%,成交量86.15万手,成交额6.8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89.42万元,占总成交额5.23%。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2月28日股东户数为9.84万户,较前期增长4.48%。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中信银行2025年归母净利润706.18亿元,同比增长2.9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93元(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89.42万元,占总成交额5.23%;游资资金净流出1729.69万元,占总成交额2.52%;散户资金净流出1859.73万元,占总成交额2.71%。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84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4217.0户,增幅为4.4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3.28万股减少至41.4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98.2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中信银行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124.75亿元,同比下降0.55%;归母净利润706.18亿元,同比上升2.98%;扣非净利润698.3亿元,同比上升2.6%;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58.77亿元,同比上升8.6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2.27亿元,同比上升2.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8.74亿元,同比上升2.32%;负债率91.63%,投资收益289.99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签形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中信银行2025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中信银行2025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报告》《中信银行2025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中信银行集团2025年度并表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和大股东股权管理情况报告》《中信银行2025年度案件风险防控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评估报告》《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关于中信银行总行2026年IT外包技术服务投入方案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中信银行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24.75亿元,同比下降0.55%;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06.18亿元,同比增长2.98%。资产总额达101,310.28亿元,首次突破十万亿,较上年末增长6.28%;贷款及垫款总额58,621.72亿元,客户存款总额60,492.75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48%和4.69%。不良贷款率1.15%,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3.61%,贷款拨备率2.33%。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9%。资本充足率12.80%,一级资本充足率10.9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48%。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93元(含税),全年现金股息合计212.01亿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93元人民币(含税),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股息总额约为107.40亿元。加上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息104.61亿元,全年合计派发现金股息212.01亿元,占2025年度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30.02%。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信银行董事会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经营计划》《关于延长配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聘任赵元新先生为副行长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93元(含税),全年合计派发现金股息212.01亿元。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元新先生为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多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2年6月23日,中信银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根据历年股东会决议,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将于2026年6月22日届满。因配股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实施仍需时间,为确保配股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于2026年3月20日审议通过议案,拟将配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22日。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除有效期延长及此前已披露的修订外,原配股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中信银行根据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等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优化治理结构,设立独立的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强化关联方识别与数据核查,推进系统建设和制度修订。全年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12项,涉及授信、存款、资产转移等业务。报告期内,关联方共7,492家法人、8,963名自然人,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1,445.09亿元,非授信类交易总额9,967.18亿元,各项交易均在监管限额内,履行了审议、披露、报告义务。

中信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毕马威华振成立于1992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330人。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执业,从业人员超2,000人。2025年3月至6月,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按约定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及相关专项说明,与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工作,客观公允发表意见。

中信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8次会议,审议26项议案,听取11项汇报,审阅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评估并续聘毕马威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开展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履行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职责。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报告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依据上交所、港交所、财政部、央行等多项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编制。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指标出具鉴证报告。公司设有董事会及其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可持续发展治理,建立ESG管理制度与信息报送机制。通过访谈、座谈、问卷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识别出应对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风险管理等为核心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19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两家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符合审计工作要求。

中信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用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方案、关键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阅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独立性,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价范围覆盖总行、全部分行及并表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报告期内存在一般缺陷,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涉及存款、授信及其他金融交易。报告期内,中信财务在本集团存款期初余额74.96亿元,期末余额94.17亿元,无贷款业务发生。本集团对中信财务授信总额120.00亿元,授信余额2.13亿元;中信财务对本集团授信总额236.00亿元,授信余额94.17亿元。此外,双方开展债券正回购9.99亿元、现券买卖5.00亿元,结算手续费收入0.04亿元,中信财务认购同业存单2.00亿元。上述汇总表业经董事会批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确认2025年度各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中信银行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涵盖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表现。报告披露了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进展,展示了在应对气候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员工发展、社会贡献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报告遵循多项国内外可持续披露标准,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三方机构独立鉴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根据审计结果,未发现该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会计资料及经审计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汇总表显示,报告期内不存在现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对涉及中信财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信财务具备合法资质,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存款、贷款业务与《专项报告》一致,不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无资金被占用风险,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文档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关于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各位独立董事分别介绍了其在任期内出席会议、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重大事项、审议关联交易、监督高管提名与薪酬等情况,均表示忠实勤勉履职,未对报告期内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并同意继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中信银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行2025年度的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中重点审计了发放贷款及垫款、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以及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等关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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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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