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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旭光电子(600353)股东户数下降26.56%,净利增57.67%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6-03-22 02:10:20

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旭光电子(600353)报收于14.76元,较上周的16.0元下跌7.75%。本周,旭光电子3月16日盘中最高价报16.3元。3月20日盘中最低价报14.75元。旭光电子当前最新总市值122.5亿元,在其他电子板块市值排名12/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623/5190。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2月28日股东户数为5.05万户,较上年末减少26.56%。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上升57.67%。
  • 公司公告汇总: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5.91%。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0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1.83万户,减幅达26.5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1万股增至1.6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1.6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2025年公司主营收入为16.35亿元,同比增长3.06%;归母净利润为1.62亿元,同比增长57.67%;扣非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增长35.41%。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为4.54亿元,同比下降2.95%;单季归母净利润为6048.98万元,同比增长179.55%;单季扣非净利润为1911.6万元,同比增长24.37%。全年毛利率为23.84%,负债率为42.6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9亿元,同比增长86.87%。

公司公告汇总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营业收入为16.35亿元,同比增长3.06%;归母净利润为1.62亿元,同比增长57.67%;扣非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增长35.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60%,基本每股收益为0.1949元/股。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8,016,781.13元(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35.91%。同时审议通过续聘四川华信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内容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等,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4日。

因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将由829,976,239股变更为828,811,159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外部审计机构四川华信独立合规,建议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显示,公司2025年度存在与子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及经营性往来,涉及成都易格机械、成都旭瓷新材料、宁夏北瓷新材料等子公司。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117.96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0.57万元,合计减少归母净利润1,250.01万元。

公司对四川华信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执业独立、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上年持平。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杨立君、赖传锟、贾申利的独立性进行评估,认为三人及其关联方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或持股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显示,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3,450.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募投项目“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产项目”及“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已结项,节余资金5,144.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杨立君、赖传锟、贾申利在2025年度履职报告中表示,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聘任、薪酬考核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注册资本更新为828,811,159元,明确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分红优先,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6第0100000号)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因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注销466.032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补流,专户已销户,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公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因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且已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0元/股调整为4.7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事项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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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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