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20 01:39:10
截至2026年3月19日收盘,汇成股份(688403)报收于14.85元,下跌3.88%,换手率3.88%,成交量33.72万手,成交额5.05亿元。
资金流向
3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64.88万元,占总成交额2.11%;游资资金净流入1696.29万元,占总成交额3.36%;散户资金净流出2761.17万元,占总成交额5.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须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等方面的专业要求。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尤其在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上需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建立专门会议机制。
公司章程(2026年3月)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全文发布,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及治理结构,并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表决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强调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及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规则。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对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减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义务、申报程序及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3月制定)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监督执行情况。薪酬结构方面,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季发放。薪酬发放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公司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蔺智挺)
蔺智挺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勤勉履职,参加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出席,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昆)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昆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介绍了其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与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场工作情况等。报告重点说明了对关联交易补充确认、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等事项的审议与监督情况。同时强调了公司治理规范性及自身独立性,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辉)
2025年度,独立董事杨辉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内部控制评价、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无董事高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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