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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瓷股份(001216)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71.11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19 01:50:23

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盘,华瓷股份(001216)报收于20.48元,上涨2.76%,换手率3.78%,成交量9.29万手,成交额1.8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71.11万元,显示主力对个股短期态度偏积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新华联亚洲所持9.93%股份因司法裁定过户至华银资产,持股比例由16.28%降至6.35%,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71.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15.8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4.7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亚洲)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提供质押担保资产,经法院司法裁定,于2026年3月17日将其持有的华瓷股份2500万股股份过户,占总股本9.93%。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持有4100万股,占总股本16.28%;变动后持有1600万股,占总股本6.35%。股份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情况。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司法裁定用于抵偿对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债务,已于2026年3月17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过户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3%。过户完成后,新华联亚洲持股比例由16.28%降至6.35%,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华银资产持股比例由0增至9.93%。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司法裁定所致,不涉及资金支付,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明确该事项不影响控制权及正常经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银资产)
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执行法院裁定,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取得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93%。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华瓷股份股权。变动后持股比例为9.93%,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减公司股份的可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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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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