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02 00:20:19
截至2026年2月27日收盘,德明利(001309)报收于255.95元,下跌0.21%,换手率5.5%,成交量8.85万手,成交额22.38亿元。
2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1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239.3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827.32万元。
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5万户,较2月10日增加2628.0户,增幅为4.2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638.0股减少至3491.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7.02万元。
德明利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107.89亿元,同比上升126.07%;归母净利润6.88亿元,同比上升96.35%;扣非净利润6.68亿元,同比上升120.77%。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41.3亿元,同比上升251.3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15亿元,同比上升1105.4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19亿元,同比上升821.71%。负债率为69.87%,财务费用为2.02亿元,毛利率为14.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1亿元,同比减少77.37%。
德明利2025年总资产为108.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69亿元,同比增长31.81%。营业收入为107.89亿元,同比增长126.07%;归母净利润为6.88亿元,同比增长96.35%;扣非净利润为6.68亿元,同比增长120.7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2.41亿元,同比减少77.37%。基本每股收益为3.0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3.0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2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26,845,6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8亿元。拟以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90,738,263.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分红占归母净利润的13.18%。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确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向金融机构申请1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不超过130亿元关联担保、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担保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管薪酬、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外汇套期保值等议案。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德明利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06亿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70亿元。公司设立多个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度未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保荐人无异议。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00%。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研发管理、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8亿元,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45.8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07.25万元、存货跌价损失8955.87万元。同时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1082.24万元和其他应收款54.18万元,合计1136.43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当期损益。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六个月内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的议案。该操作适用于支付境外设备及零星费用,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无异议,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借款额度,涵盖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衍生品等品种。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将无偿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李虎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均已审议通过,保荐人无异议。
公司因存在大量海外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已制定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港币等,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交易。业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源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日常经营需求。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一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被担保人源德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94.58%。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7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06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0亿元,暂时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2000万元。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披露真实准确。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2,037,232.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05,758,049.7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69,566,304.41元,其中专户余额149,566,304.41元,现金管理余额20,000,000.00元。报告期内未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资质合规、执业独立、勤勉尽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过程中制定了合理方案,执行完善质量复核程序,未发现质量管理缺陷,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进行审查,并在审计期间持续监督,认为其按时完成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涵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占用和往来情况,列示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金额、利息、偿还金额和期末余额等项目,用于年度报告披露。
独立董事曾献君2025年度出席全部7次股东大会和12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等事项,对相关议案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
独立董事杨汝岱2025年度出席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周建国2025年度出席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或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结构、考核标准及调整机制。薪酬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长远发展原则。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需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等调整薪酬,并对重大违规或造成损失情形规定绩效薪酬扣减或追回机制。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周建国、杨汝岱、曾献君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在公司前十名股东单位任职,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出具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报告期间,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制度,募集资金使用总体规范,虽存在上半年由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租金后转回的情形,但已督促整改。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正常,未发现需关注的重大事项。保荐人共发表10次专项意见,开展1次现场检查及1次培训,各项工作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72,037,232.56元,用于募投项目。公司拟在实施过程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已获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此无异议,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德明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无偿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一日止。相关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币种为美元、港币等,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额度为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内滚动操作,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大信专审字[2026]第5-00008号审核报告。基于已审计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相关资金占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要求。本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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