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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近1年无研报覆盖

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5-12-31 01:00:47

证券之星消息,12月31日ST京蓝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佳骏靶材未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对京蓝科技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违反了信息披露及承诺管理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佳骏靶材需在6个月内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该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近1年,ST京蓝无研报覆盖。

ST京蓝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32亿元,同比上升310.85%;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下降60.29%;扣非净利润-1.02亿元,同比下降40.97%;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7亿元,同比上升61.6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928.23万元,同比下降209.0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485.13万元,同比下降63.83%;

ST京蓝(000711)主营业务: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土壤修复、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业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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