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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培动力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6.2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31 04:03:16

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华培动力(603121)报收于16.59元,上涨2.41%,换手率3.16%,成交量10.71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42.97万元,占总成交额13.24%。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培动力股东户数达2.71万户,较6月30日增长55.38%。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1.3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60.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华培动力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42.97万元,占总成交额13.24%;游资资金净流入318.51万元,占总成交额1.8%;散户资金净流出2661.48万元,占总成交额15.04%。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培动力股东户数为2.71万户,较6月30日增加9665.0户,增幅55.3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4万股降至1.2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2.8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华培动力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营收入8.54亿元,同比下降9.35%;归母净利润2751.61万元,同比下降61.38%;扣非净利润2038.88万元,同比下降69.6%。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7.2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34.02万元,同比下降26.2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7.74万元,同比下降60.3%。负债率为44.2%,毛利率为23.16%,财务费用为1026.16万元,投资收益为139.4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 华培动力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明确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较强偿债能力,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要求反担保,并须订立书面合同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营收与利润同比显著下滑,主因行业竞争加剧及低毛利产品销售比重上升。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者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
  •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11月5日。
  • 发布《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根据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
  • 披露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1431.45万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448.62万元。
  • 新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明确股东会召开程序、提案要求、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机制及决议合法性保障措施。
  • 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大额或非套期保值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发布《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要求在审议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通过官网、电话、上证e互动等渠道开展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严禁泄露未公开信息。
  • 发布《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定年度累计捐赠不超过1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超额度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 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强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人事及重大事项管控,明确重大事项需报公司审批。
  • 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完成知情人档案登记,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成立由董事长牵头的应急领导小组,建立舆情监控、报告与澄清机制。
  • 发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年报重大差错的责任人视情节采取检讨、通报、警告、撤职、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允许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须经内部审核并登记备查。
  • 发布《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界定舞弊行为类型,设立审计部为反舞弊常设机构,鼓励员工实名或匿名举报,禁止打击报复。
  •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经营活动审计职责。
  • 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职责涵盖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等。
  • 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会议决议须半数以上委员通过。
  • 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强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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