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9 03:18:14
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首药控股(688197)报收于46.64元,下跌5.28%,换手率6.9%,成交量4.42万手,成交额2.03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63.0万元,占总成交额12.12%;游资资金净流入920.14万元,占总成交额4.53%;散户资金净流入1542.86万元,占总成交额7.59%。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526.0户,较3月31日增加229.0户,增幅为5.3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46万股减少至3.2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8.95万元。
首药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修订及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等3项制度,其中部分制度修订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首药控股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外,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时起,免去刘志华先生监事会主席职务。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等10项议案。注册地址拟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19层1单元2202-2号。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万元。
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4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378,838,926.2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2,682,065.3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222,792.82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0元。公司终止基地项目建设,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调整SY-1530后续开发策略。
公司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达10,816.98万元。核心在研管线进展包括:SY-707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审批稳步推进;SY-5007完成Ⅲ期临床研究,计划下半年递交新药上市申请;SY-3505完成两项注册性研究入组;SY-5933完成Ⅰ期研究并启动联合用药研究。公司启动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不超过7.87亿元。公司资产总额81,944.93万元,无带息负债,现金管理收益943.92万元。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参加上交所组织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投资者可提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提问。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军,副总经理、科学委员会主席孙颖慧,财务总监王亚杰,董事会秘书张英利,独立董事江骥、刘学、杨国杰等。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变更为19层1单元2202-2号。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章程相应修订,删除涉及监事会的表述,增加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定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融券卖出,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股份变动后需按规定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辞职、任期届满、被解职等离职情形的处理流程。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起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公司有权对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离职人员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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