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7 00:23:13
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珠海冠宇(688772)报收于21.61元,上涨14.34%,换手率7.36%,成交量83.32万手,成交额17.86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5亿元,占总成交额12.59%;游资资金净流出4469.7万元,占总成交额2.5%;散户资金净流入2.7亿元,占总成交额15.09%。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14万户,较3月31日增加3144.0户,增幅为17.1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16万股减少至5.2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5.46万元。
财务报告
珠海冠宇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0.98亿元,同比上升14.03%;归母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上升14.77%;扣非净利润4510.91万元,同比上升73.55%。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5.99亿元,同比上升28.6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上升53.0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430.63万元,同比上升122.94%。负债率为67.7%,毛利率为23.31%,财务费用为5255.61万元,投资收益为326.7万元。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珠海冠宇拟投资建设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2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厂房及配套设施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自动化新型钢壳生产线购置、安装及相关生产车间和仓库的装修。本次投资旨在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滞后、产能未达预期、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等风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相关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及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信用账户。董事和高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经核查后方可执行。新任或信息变更的董事和高管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如年报、季报公告前等。存在特定情形时,股份不得转让。董事需申报近亲属情况及证券账户,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经批准后生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股东所持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投票权使用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数,否则选票作废。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每位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得票相等且影响当选人数时,缺额由下次股东会填补。本细则经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98人调整为797人,激励计划总量由3381.0060万股调整至3379.6060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3081.0060万股调整至3079.60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1481.0970万股调整至1479.6970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331.0970万股调整至1329.697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质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总量为1899.909万份,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获授594.21万份(占31.28%),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16人共获授1079.049万份(占56.79%),外籍员工7人获授76.65万份(占4.03%),预留部分150万份(占7.90%)。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量为1479.697万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获授110.23万股(占7.44%),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60人共获授1181.417万股(占79.84%),外籍员工22人获授38.05万股(占2.57%),预留部分150万股(占10.14%)。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半年度评估报告》等议案。同意会计估计变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拟扩大新型产品产能。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98人调整为797人,授予数量相应调整。同意以14.76元/份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以9.00元/股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人数由798人调整为797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以14.76元/份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以9.00元/股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确认募集资金管理合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变更符合实际情况;《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0,425,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42%。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5日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264人,代表表决权股份370,425,392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3.0342%。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所有议案均获超过三分之二有效表决权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公司决定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3-20年变更为3-40年,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8年。变更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追溯调整。变更减少2025年半年度折旧额1300.45万元,增加同期净利润992.84万元(未经审计)。董事会认为变更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授予股票期权1749.9090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29.6970万股,激励对象分别为138人和797人,行权/授予价格分别为14.76元/份和9.00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权益自授予日起16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归属,比例为30%、30%、4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情形,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财务影响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98人调整为797人,激励计划总量、首次授予数量相应调整。公司确定2025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76元/份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以9.00元/股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在2025年2月9日至8月8日期间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此期间存在买卖行为,但均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前,系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的独立决策,与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其他买卖行为或内幕交易情形。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权益授予数量为3079.60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2%,其中股票期权1749.9090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29.6970万股。行权价格为14.76元/份,授予价格为9.00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权益自授予日起16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归属,比例为30%、30%、40%。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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