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3 08:31:32
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ST清研(301288)报收于13.7元,下跌0.44%,换手率1.74%,成交量8184.0手,成交额1123.06万元。
7月22日,*ST清研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4.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0.2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77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考核体系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1.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3.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4.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5.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8月8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等。其中提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考核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设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主体资格合规,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168万股,首次授予135.6万股,预留32.4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6.85元。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进行了核查。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5,743.8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提供借款3,147.87万元。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发改委备案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建投证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018.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16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35.6万股,预留32.4万股。首次授予对象为13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价格为6.85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首次授予权益分3期归属,比例为40%、30%、30%。
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副总经理史绪川获授50万股,其他核心研发人员、业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共12人获授85.60万股。首次授予合计135.60万股,预留部分为32.40万股。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合规性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且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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