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8 07:31:06
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17.28元,上涨2.67%,换手率3.21%,成交量6.78万手,成交额1.16亿元。
7月17日,深圳新星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3.08万元,占总成交额0.46%;- 游资资金净流出136.42万元,占总成交额1.17%;- 散户资金净流入189.5万元,占总成交额1.6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以13.33元/份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万份。董事周志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6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一致同意以2025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13.33元/份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13.33元/份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新星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授予数量为200万份,授予人数为6人,行权价格为13.33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深圳新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授予数量200万份,授予人数6人,行权价格13.33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行权安排分为两个行权期,每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
根据计划,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获授50万份,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核心人员共5人,合计获授150万份,占总量的75%,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总计6人获授2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他获得激励的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邢建强、王磊、张卡卡、周四海和曹莉。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3元/份。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行权安排分为两个行权期,每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8%和48%。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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