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7 09:56:26
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龙建股份(600853)报收于3.52元,上涨0.0%,换手率0.87%,成交量8.84万手,成交额3111.73万元。
7月4日,龙建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83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游资资金净流出129.62万元,占总成交额4.17%;散户资金净流入127.78万元,占总成交额4.11%。
龙建股份收到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中泰路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和二秦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诉讼文书。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一审调解,涉案金额为17,512,743.25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龙建股份分三期支付工程款及费用,2025年8月30日前支付5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万元,2026年6月10日前支付7,512,743.25元及案件受理费63,438.23元、保全费5,000元、保函费21,351.87元。如有一期未按时足额给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26,876.46元,减半收取63,438.23元,由龙建股份负担。本诉讼对公司本期损益无影响。
龙建股份副总经理张中洋、刘树军和董事、副总经理李金杰在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计划减持股份,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三人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未实施减持,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经过多次审理,最终于2025年6月收到终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郑军负担。涉案金额为11,418,863.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合计17,313.00元。截至本公告日,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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