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25 03:24:51
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桂冠电力(600236)报收于6.26元,上涨0.48%,换手率0.12%,成交量9.75万手,成交额6091.38万元。
6月24日,桂冠电力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029.76万元,占总成交额16.91%;游资资金净流入217.47万元,占总成交额3.57%;散户资金净流出1247.23万元,占总成交额20.4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增加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要求等。-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以及制定《股权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5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算284.20万元。- 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以内,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100MW马田光伏项目,总投资约3.95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决定于2025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5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算284.2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时间为9点30分。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会议将审议九项议案,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制定公司股权融资管理办法,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拟注册发行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特别决议议案为修改公司章程等条款并取消监事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增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有关要求等。本次修订后,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此外,公司章程及其修订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7月9日在南宁市龙滩大厦召开,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制定《股权融资管理办法》,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拟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会议还将审议公司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职国际将继续担任公司年报审计机构,聘期5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84.20万元。此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以内,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会议由董事长赵大斌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和透明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涵盖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关联人定义、关联交易类型及决策程序等内容。基本原则包括必要原则、平等自愿、及时披露和回避原则。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等。决策权限方面,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涉及担保、共同出资等特殊情况有额外规定。披露要求包括公告文稿、协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确保交易透明。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各类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应存放在指定专项账户,并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应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应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建立健全会计记录和内部审计机制。如发现违规情形,应及时公告并通知受托管理人。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2,377,802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1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水电站、火电厂等电力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清洁能源开发,电力生产和销售等。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党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公司可以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公司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事项。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权利义务等内容。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任职条件包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提名选举方面,董事会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应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适当津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权融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股权融资行为,加强过程管理和防控融资风险。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发行证券的行为,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办法明确了股权融资应坚持服务公司发展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本结构、遵循资本市场规律和确保依法合规操作的原则。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在各自权限内对股权融资事项进行决策审批,证券资本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编制立项申请报告及具体方案、组织协调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立项论证、方案决策、监管审批、发行上市四个阶段的管理程序,以及券商机构的选聘标准和管理要求。此外,强调了保密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充分、公平披露,并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督。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细则规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方法为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选举董事人数之积。股东投票时,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数,超出部分需重新确认或视为弃权。公司在制作选举董事的表决票时应充分考虑因素,确保股东正确投票。董事当选原则为获得投票权数由高往低排列,如出现平票则进行再次选举。出席股东表决完毕后,由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公布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当选董事名单。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投资者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募投项目需公开透明实施。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混用。公司应在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进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并公告,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核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度出具核查报告。办法适用于子公司及控制的企业,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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