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1 00:44:15
截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德尔股份(300473)报收于29.89元,上涨3.97%,换手率9.19%,成交量13.78万手,成交额4.09亿元。
5月20日,德尔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4806.4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78.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684.71万元。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接受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尔股份”)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过德尔股份股票。其中,刘洋、施美香、孟实在自查期间分别进行了股票买卖操作,但均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东方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其自营和资管业务账户也在自查期间买卖过德尔股份股票,东方证券表示这些交易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
综上,汉坤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尔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自查期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德尔股份股票的行为。其中,刘洋(上市公司董事)、施美香(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孟实(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负责人)分别在自查期间买卖过德尔股份股票,但均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东方证券在自查期间通过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买卖过德尔股份股票,东方证券表示这些交易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相关主体的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其他纳入自查范围的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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