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5-14 01:00:51
证券之星消息,5月13日线上线下公开信息显示,郭小军、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活洪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控制测试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你们对线上线下执行了信息系统审计,发现线上线下在信息技术治理环境、应用系统开发、系统安全运维等方面存在缺陷,但未了解并评估内部控制缺陷的潜在后果,未见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予以恰当应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收入相关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你们对公司数字营销业务的收入确认相关职业判断不审慎、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一是审计中获取的销售合同等审计证据显示的服务内容与你所职业判断不一致。二是公司对不同运营模式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你们未核实公司划分不同运营模式的准确性。三是营业收入相关细节测试中,你们未对公司提供广告制作、计划搭建及投后复盘服务等内容进行有效核实。四是公司部分数字营销客户实缴资本与参保人员数量较小,与交易规模不匹配,你们未对上述情况保持职业怀疑。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
九、第三十条的规定。
三、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未向数字营销客户函证不同运营模式下的数据,未函证公司提供数字营销服务的具体内容,也未函证收入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未通过函证对公司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及相关应收账款提供审计证据。二是审计底稿显示部分发函地址与客户或供应商注册地址不一致,部分回函寄件地址与发函地址、注册地址均不一致,不同客户的回函寄件地址一致,你们未对上述函证地址异常保持职业怀疑,未评估函证可靠性。三是部分客户或供应商回函不符,但你们未向客户或供应商核实不符原因,仅通过替代测试取得内部证据即认可公司账面金额。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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