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5-09 01:00:53
证券之星消息,5月9日博纳影业公开信息显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冬、常务副总裁齐志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2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公司董事、副总裁齐志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0,992.68万元,构成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于冬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26,055.32万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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