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25日*ST卓朗(60022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5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卓朗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至 2023 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一)服务器业务 卓朗发展及其子公司将虚假采购的服务器直接或经客户销售给关联公司。上 述交易货物无真实来源,销售过程无实际货物流转,且销售回款来自关联公司, 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该业务无商业实质。 (二)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业务 卓朗发展将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虚假销售给客户,并同时安排客户将上述产 品销售给关联公司。上述交易各业务环节的购销合同和签收单主要内容由卓朗发 展确定,软件及服务未真实交付验收和使用,且销售回款来自关联公司,最终主 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该业务无商业实质。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 收入 24,915.28 万元、48,912.89 万元、33,861.50 万元、65,612.78 万元、 8,225.45 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 21.05%、45.19%、41.60%、72.46%、 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24,915.28 万元、30,989.93 万元、33,861.50 万元、 35,713.19 万元、8,225.45 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3.81%、 7.68%、41.26%、86.08%、50.27%。 二、卓朗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9 年 9 月 19 日,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泰汇金)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 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恒泰汇金以名下 27 台涡轮风扇发动机为天津农商行对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 7.02 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抵 押物认定价值为 4.91 亿元,占 2019 年、2020 年年末卓朗科技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比例为 71.89%、14.82%。卓朗科技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 规定,对上述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也未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 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导致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 重大遗漏。
- 行政处罚决定:我会决定: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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