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8日广百股份(00218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越北京罚〔2024〕第2018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旧翼与北京路295号美华之间的连通建筑于1990年建成。该连通建筑地上共2层,基底面积282.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5.28平方米,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是广百北京路店的组成部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86〕第21期)),待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扩宽计划实施前,美华暂不拆除与广百旧翼连通。但北京路扩宽规划至今没有建设实施,该连通建筑实际未拆除且保留使用至今。由于历史原因,该连通建筑相关建设资料缺失,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关建设工程没有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协助调查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关于西湖路12号与北京路295号连通建筑情况说明》、《关于广百股份前身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广百股份关于保留广州百货大厦与美华连通建筑合法使用的函》、《广州市建设工程违法建设测量记录册》(工程编号:(2024)违01C041)、《关于提供协助城管综合执法机关提供违法建设规划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3678号)等证据证实。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20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玖佰玖拾壹元玖角(¥181991.9)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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