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5日收盘,*ST东园(002310)报收于1.96元,上涨2.62%,换手率4.86%,成交量130.51万手,成交额2.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东园主力资金净流出1234.54万元,占总成交额4.93%。
- 股本股东变化:何巧女、唐凯合计减持185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16%。
- 公司公告:何巧女、唐凯因股票质押违约导致被动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交易信息汇总
*ST东园2024-11-0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34.54万元,占总成交额4.93%;游资资金净流出32.48万元,占总成交额0.13%;散户资金净流入1267.03万元,占总成交额5.06%。
股本股东变化
11月5日ST东园发布公告《ST东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暨股份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其股东何巧女、唐凯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4日间合计减持1857.0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16%,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37.41%,截止11月4日收盘报1.91元。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ST东园
- 股票代码:0023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唐凯
- 住所:北京市枣苑小区
- 通讯地址:北京市枣苑小区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唐凯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何巧女
- 性别:女
- 国籍:中国
- 住所:北京市枣苑小区
- 通讯地址:北京市枣苑小区
- 唐凯
- 性别:男
- 国籍:中国
- 住所:北京市枣苑小区
- 通讯地址:北京市枣苑小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股东何巧女、唐凯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目的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股票质押违约导致的被动减持股票及司法拍卖。
- 由于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部分质权人已采取了强制平仓措施,未来将不排除质权人进一步对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强制平仓或司法拍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权益变动方式
- 被动减持股份
- 何巧女女士自2024年6月2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被动减持12,23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56%。
- 唐凯先生自2024年6月2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被动减持11,94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47%。
- 执行法院裁定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年6月6日10时至2024年6月7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41,655,759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其中26,655,759股已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剩余15,000,000股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6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
- 2024年9月16日10时至2024年9月17日10时止,对唐凯先生持有的5,000,000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16日10时至2024年9月17日10时止,对唐凯先生持有的4,425,633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金融法院:
- 2024年6月11日10时至2024年6月12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6,600,000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其中200万股竞买人为邱飒,460万股竞买人为应绍荣。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年9月20日10时至2024年9月21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2,700,000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为江西鑫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10时至2024年10月17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19,540,000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其中6,000,000股竞买人为朱兴虎,2,000,000股竞买人为曹刚,11,540,000股竞买人为魏巍。
- 2024年10月16日10时至2024年10月17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37,600,000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其中10,000,000股竞买人为朱兴虎,8,000,000股竞买人为应绍荣,19,600,000股竞买人为魏巍。
- 2024年10月24日1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38,628,249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其中30,628,249股竞买人为洪晓娟,1,000,000股竞买人为沈瑾颖,7,000,000股竞买人为应绍荣。
- 2024年10月24日1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6,522,775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为洪晓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公司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何巧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5,669,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29%;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8,524,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2%。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公司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何巧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6,842,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3%;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155,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65%。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何巧女女士:
- 截至2024年11月4日,累计已质押股份123,807,677股,占何巧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60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103%;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126,842,966股,占何巧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233%。
- 唐凯先生:
- 截至2024年11月4日,累计已质押股份7,129,259股,占唐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62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55%;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7,155,994股,占唐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65%。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何巧女:
-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累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29,192,919股。
- 唐凯:
-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累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16,230,281股,减持价格区间1.33-1.83元/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和唐凯:
-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入公司股票。
其他重大事项
- 其他应披露事项: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 (唐凯)
- 日期:2024年11月5日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暨股份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特别提示:
- 1、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部分质权人对其持有的股票采取强制平仓和司法拍卖,导致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 2、本次权益变动前,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94,194,795股,占公司总股本10.9551%;本次权益变动后,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33,99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4.9898%。
-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被质权人通过强制平仓及司法拍卖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权益变动后,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998,960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何巧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5,669,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29%;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8,524,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何巧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6,842,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3%;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155,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65%。
- 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 1、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2、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司法拍卖及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4、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由于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均被质权人质押、冻结,质权人对其二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强制平仓。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全体质权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强制平仓尚未完成。质权人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后90天内仍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备查文件:
- 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