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18:09:44
浙商证券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应根据相关业务安排,结合自身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证券之星公告
2024-10-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0-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0-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