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行政处罚办法》,7月1日起施行
4月30日,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为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行政处罚执法方式,持续推动行政处罚工作高质量开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行政处罚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办法》包括总则、管辖、立案与调查、取证、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一百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和流程,增加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决策规定,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二是优化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将行政处罚对象从银行保险机构扩展为金融机构,明确行政处罚管辖分工规则和外部协同机制。三是完善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明确不予处罚程序和执行程序。四是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增加主动纠正行政处罚决定错误或行政处罚被撤销程序,建立行政处罚跟踪评价机制,完善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办法》的修订发布实施,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引导金融机构形成正确的行为预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监管总局网站)